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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及私隐政策

                            
本网页所载的资料是以 " 实际可行的范围 " 及 " 实际可用的范围 " 免费提供的并只供参考。宏信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明确卸弃任何由本网页所提供的资料或服务,或因接触或获得该等资料或服务,或因使用本网页而获得的结果而出现的任何形式的陈述、保证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对该等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足够性或可被执行性的保证。

在法律许可下,宏信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卸弃一切因使用或依赖本网页所提供的资料而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或相应而生的损失、损害赔偿、费用、申索或要求的所有责任。

使用者明白并同意使用者应自行判断应否使用或倚赖该等资料并应自负风险,同时使用者应在任何交易作出决定前应从其他独立资源核实该等资料并应寻求独立意见。

使用者须确认及接纳任何由于使用或浏览本网页下载或向本网页下载或提取的资料自承风险。使用者须独自承担因于本网页下载任何资料而导致任何对使用者电脑系统的破坏或资料的流失所带来的损失。                            
本公司承诺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称'条例')的责任及要求,属下员工亦必须对本公司所收集及/或储存及/或使用的所有个人资料保密,并致力妥善保存和遵照条例规定的责任及要求。

收集个人资料之目的及方式

为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包括地产代理条例及相关之附例和规定) 以核实买卖双方之身份、防止清洗黑钱和以便宏信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或其相联公司或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下称「宏信物业」) 向阁下进行销售、提供服务、登记及管理帐户,将于阁下:

a) 签署地产代理协议委托本公司作为阁下之地产代理时;
b) 签署临时买卖合约/租约时;
c) 认购一手物业时;
d) 联络本公司作出查询或投诉时;
e) 透过本公司参加各项推广、比赛或抽奖活动时;
f) 使用本公司之中介服务时;
g) 使用或浏览本公司之网站时
向阁下收集下述之个人资料。如阁下不提供该等资料,本公司有权不向阁下提供服务以免违反相关法规。

个人资料种类

本公司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a) 阁下的中英文姓名
b)核实阁下身份所须的资料,包括身份証明文件副本、号码
c) 联络电话/电邮地址等资料
d) 通讯或帐单地址
e) 阁下拥有之其它物业地址
f) 阁下致电本公司热线的笔录或录音
g) 阁下发给本公司的电邮或信件
h) 阁下的帐户资料,例如付款日期以及关于阁下交易的资料
i) 阁下对于特定物业、服务的喜好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和保留

本公司尽可能利用业内通用的做法及规例,核实所提供的资料,包括对买卖双方/租赁双方之身份証明文件上之姓名及号码作出核对。

本公司将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于收集个人资料最少保存5年后,销毁所有的个人资料,除非持有个人资料的原因,乃同时为遵守适用的法定或合约义务或者为调查、侦测罪案、检控疑犯之目的外,或得到阁下订明同意继续使用外,本公司只会限于其需要有关资料的时间内保留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的保安

本公司认为有合理需要与阁下联络为阁下提供服务或因其他工作关係有合理需要的僱员才可得悉阁下的个人资料。

我们有一套实质的、电子化的及程序化的保安措施附合保护个人资料的规定,以保障阁下的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的使用

本公司可以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之目的,使用和分析阁下之资料:

- 核实阁下身份
- 处理阁下的查询,为阁下提供关于所查询服务的进度/最新资讯
- 向阁下提供服务及处理阁下已经使用的服务
- 在阁下提出服务的查询时为阁下提供协助,包括调查和解决影响服务质素的问题,处理阁下的任何帐项查询
- 向阁下发出关于使用本公司服务的帐单
- 回应阁下关于本公司服务的查询或投诉
- 备存记录以作参考
- 任何服务之推广和宣传和直接促销
- 协助本公司预防发生欺诈或罪案
- 追查、追讨债务(包括聘用追收债务代理人),管理信用
- 在有需要时联络阁下
- 法例要求或准许之披露的事项

个人资料的披露和共用

本公司将会为持有的一切个人资料保密,但可能会向以下各方披露关于阁下的资料:

- 宏信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 银行
- 发展商(适用于一手物业交易)
- 债务代收或追讨代理公司
- 执法机构、政府部门、监管部门、法院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机构
- 专业顾问(包括律师和核数师)

网上收集个人资料

本公司致力保护由阁下提供之资料,唯基于互联网的特性,本公司未能作出十足的保証。本公司不会于阁下浏览本公司网页时收集阁下可识辨个人身分的资料,本公司只会纪录阁下的浏览纪录,但有关资料只显示阁下的电子邮件地址中的部份或地域伺服器地址,以及阁下曾浏览的网页,本公司只会用这些资料编製网址的一般统计资料。

本公司于网上收集阁下之个人资料后,会储存在安全的资料库内,经防火牆保护而与互联网分隔。只有经过适当培训及授权之职员方可读取这些个人资料及

本公司不会在未有阁下同意的情况下向其它机构透露阁下之个人资料(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所述的情况除外)。

为了向浏览者提供更多资讯及服务,本公司会与其它网站(“第三者”)连结,这些第三者会于浏览者使用其服务时收集浏览者之个人资料(如阁下之姓名、电话、电邮地址),他们于收集个人资料时会遵守其私隐政策,本公司之私隐政策并不约束这些第三者。

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

a) 根据条例,除当中载明的例外情况之外,各顾客有权作出以下事项:
- 查核本公司是否持有关于自己的个人资料,并且取得该等资料的副本
- 要求本公司更正关于自己的不准确个人资料
- 确知本公司关于个人资料的政策和常规,并且获告知本公司持有的个人资料性质
b) 根据条例之规定,本公司有权为受理资料查核要求而收取合理费用

c) 关于要求查核个人资料、更正个人资料或关于本公司持有资料性质查询,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以图文传真或邮寄信件至:

香港九龙尖沙嘴北京道一号12A楼02室
宏信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 3579 1818

直接促销

本公司拟使用阁下的个人的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邮地址及地址作地产代理服务的促销,但本公司在未得阁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

如阁下不希望收到我们所发送有关地产代理之直销宣传推广资料,或不希望我们披露、转移或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作直销用途,请致电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 3579 2323 或寄至本公司上述地址或传真至号码: 3579 1818 or 或电邮至 to enquiry@realtysolution.com.hk
在 www.realtysolution.com.hk网页公佈私隐政策

本私隐政策可能不时修订,一切变更将登载于本公司网页www.realtysolution.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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